
最近,“12月電費”沖上了社交媒體熱搜,多地網友紛紛曬出動輒八百上千元的賬單,熱議“12月電費貴得離譜”。不過,上海、杭州等地官方也馬上出面回應“電價未調整”。事實上,居民電價作為民生費用有著非常嚴格的規定,不可隨意調整。如果要(yao)(yao)調整居民電價,一般要(yao)(yao)召開價格聽(ting)證會(hui),并通過政府網(wang)站等官方渠道進行公示(shi)。
多年以來,隨著經濟水平的提高,物價也水漲船高,但有一樣商品例外,那就是居民電價。以浙江省為例,居民電價一直維持在2012年的水平,也就是說已經十年沒有漲過價了!
無論是與國際上其他國家相比,還是與國內工商業用電相比,我國居民電價一直處于較低水平。發改委在去年回復公眾留言時表示,長期以來我國試行較低的居民用電價格,居民電價較大幅度低于供電成本,是因為工商用戶承擔了相應的交叉補貼。“你所謂的歲月靜(jing)好,其實是(shi)有人替你負重前(qian)行。”用(yong)這(zhe)句網(wang)絡(luo)流行語來(lai)概括(kuo)這(zhe)一情(qing)況是(shi)再(zai)合適不過了(le)。
那么,為什么12月很多家庭都有一種遭遇“電費刺客”的感覺呢?除了居家時間延長、空調制熱耗電量上升等原因外,電費上漲還可能與進入第三階梯電價有關。
提到階梯電(dian)價,就得和大家科普一下,自己家里的電(dian)費是怎么收的了。
我國從2011年起推行居民階梯電價,并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,合理設置分檔電量標準,保證滿足居民基本用電需求的電量價格平穩。這一制度很好地體現了“保基本”的改革理念,既能促進社會公平,又能引導居民節約用電。
那么,階梯電價具體是怎么收費的呢?顧名思義,就是按照用戶消費的電量分段定價,用電價格隨用電量增加呈階梯狀逐級遞增。根據國家發改委2011年印發的(de)(de)(de)《關(guan)于居民生活用電(dian)(dian)施(shi)行(xing)階梯(ti)電(dian)(dian)價(jia)的(de)(de)(de)指導意(yi)見》,第一檔電(dian)(dian)量應覆蓋(gai)本區域內(nei)80%的(de)(de)(de)居民用戶,第二檔覆蓋(gai)80%-95%,超出部分則(ze)為第三檔。
以目前浙江省(sheng)居(ju)民(min)電(dian)(dian)價表為例,“一戶一表”居(ju)民(min)用戶按年用電(dian)(dian)量的三檔計費標(biao)準分(fen)別是:
第一檔(dang)額度為(wei)年用電(dian)2760千(qian)瓦時(shi),電(dian)度電(dian)價為(wei)0.5380元/千(qian)瓦時(shi);
第二檔額度(du)為(wei)2761-4800千(qian)瓦時,電度(du)電價為(wei)0.5880元/千(qian)瓦時;
第三檔(dang)額度為4801千瓦時(shi)及以(yi)上,電度電價為0.8380元/千瓦時(shi)。

可以看到,第一檔與第二檔電價差別較小,第三檔電價則“原地起飛”,比第一檔貴了56%,差距一下子拉大了。做(zuo)個簡單的(de)(de)算術題,假設兩(liang)個家(jia)庭12月(yue)都用(yong)了1000度電,第(di)三檔(dang)計(ji)費(fei)的(de)(de)要比第(di)一檔(dang)貴出(chu)300元(yuan)左右(you)。所以,如果你覺得12月(yue)電費(fei)高(gao),不妨看看自家(jia)電費(fei)單上(shang)的(de)(de)年(nian)用(yong)電量是(shi)不是(shi)攀升到第(di)三檔(dang)了。
對于居民用戶來說,除了上述提到的“電度電價”,更熟悉的應該就是“分時電價”了,這是兩種電費計費方式,而后者在我們的生活中則更為普遍,俗稱“峰谷電”。
上(shang)世紀80年代初開始(shi),我(wo)國逐步在各(ge)地(di)推行分(fen)時(shi)電(dian)價(jia)機(ji)制(zhi)(zhi)。如(ru)今已有29個省份實(shi)施(shi)了分(fen)時(shi)電(dian)價(jia)機(ji)制(zhi)(zhi),涵蓋了面向(xiang)居民用(yong)戶(hu)、農業用(yong)戶(hu)和工(gong)商業用(yong)戶(hu)的不同定價(jia),各(ge)地(di)分(fen)時(shi)電(dian)價(jia)機(ji)制(zhi)(zhi)在具(ju)體執行上(shang)也(ye)有所不同。
例(li)如,各地(di)普遍按日劃(hua)分(fen)(fen)峰、平、谷時段,執(zhi)(zhi)行(xing)峰谷分(fen)(fen)時電價,部分(fen)(fen)省份在此基礎上增加了尖峰時段;四(si)川等地(di)按月劃(hua)分(fen)(fen)豐水期、枯水期,對(dui)電力供應(ying)緊張的枯水期進一步執(zhi)(zhi)行(xing)豐枯電價;上海等地(di)按季劃(hua)分(fen)(fen)夏季、非夏季,對(dui)盛夏用電高(gao)峰期執(zhi)(zhi)行(xing)更高(gao)的季節(jie)性電價。
總體來看,各地分時電價機制的實施,可以充分發揮電價信號作用,引導電力用戶削峰填谷,從而緩解電力供需矛盾、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、提升系統整體利用效率、降低社會總體用電成本。

那么,具體到居民生活用電,開通峰谷電會更省錢嗎?一般來說會。以(yi)(yi)浙(zhe)江省為例,高峰時(shi)段(duan)為8:00-22:00,低(di)(di)谷時(shi)段(duan)為22:00-次(ci)日(ri)8:00,從表中可以(yi)(yi)看到(dao),低(di)(di)谷電(dian)(dian)價(jia)是遠低(di)(di)于高峰電(dian)(dian)價(jia)的(de),對于普通的(de)上班族家庭(ting)來說,用電(dian)(dian)需求集中在在晚上下班后到(dao)第二天早晨上班前這段(duan)時(shi)間,和低(di)(di)谷時(shi)段(duan)重合度高,因此開(kai)通峰谷電(dian)(dian)會(hui)更(geng)加節省電(dian)(dian)費。
電(dian)力(li)(li),是(shi)經(jing)濟(ji)發展(zhan)的(de)(de)晴雨(yu)表(biao),也是(shi)民生情懷的(de)(de)溫度計。我國的(de)(de)電(dian)力(li)(li)工業起步比(bi)西方(fang)國家晚了(le)(le)80年(nian),新中國成立以(yi)來,電(dian)力(li)(li)工業發展(zhan)取得(de)了(le)(le)舉世(shi)矚目的(de)(de)成就,如今已經(jing)建成世(shi)界上規模(mo)最大的(de)(de)全國互聯互通的(de)(de)電(dian)網,發電(dian)量(liang)更是(shi)多年(nian)穩居世(shi)界第一,這(zhe)背后(hou)是(shi)國家經(jing)濟(ji)的(de)(de)飛速(su)發展(zhan)、電(dian)力(li)(li)體制的(de)(de)不斷完(wan)善和社會(hui)各界的(de)(de)共同(tong)努(nu)力(li)(li)。
一張小(xiao)小(xiao)的(de)(de)家(jia)庭(ting)電(dian)費單,折射出(chu)生(sheng)活的(de)(de)大變遷,一邊是家(jia)庭(ting)用(yong)電(dian)量的(de)(de)持(chi)續攀(pan)升,而另一邊則是十(shi)年(nian)來(lai)鮮有(you)浮(fu)動的(de)(de)電(dian)價(jia)。比如浙江、上海(hai)等(deng)地,盡管對工商(shang)業用(yong)電(dian)多次進行調(diao)價(jia),但居民用(yong)電(dian)仍在執行2012年(nian)的(de)(de)階梯電(dian)價(jia)標準,十(shi)年(nian)未上調(diao),體現出(chu)滿滿的(de)(de)民生(sheng)情懷。
站在全球的角度俯瞰,我國的居民電價始終處于較低水平。根據2020年的統計,我國居民電價平均水平為每度電0.551元,相當于38個OECD(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)國家平均水平1.327元打了四折,在38個國家中排名倒數第二位。

2020年我國(guo)與38個(ge)OECD國(guo)家平均居民電(dian)價水平
不過,需要承認的是,我國電力系統建設尚不成熟,我國電力市場改革從2002年開始至今已經20年,但居民電價仍未作調整。一方面,定價跟不上生活水平提高,居民電價較大幅度低于供電成本;另一方面,家庭用電量大幅增加,而三檔電量劃分仍維持在2012年的水平。從市場化角度看,這個情況并不合理,不利于電力市場的可持續發展,因此居民階梯電價制度改革勢在必行。
“感覺某個月電費突然高了”這種疑慮(lv)其實(shi)早在(zai)疫情剛開(kai)始(shi)的2020年(nian)就出(chu)現(xian)過了,主要(yao)原(yuan)因也是(shi)居家時(shi)間變長疊加夏季耗(hao)電量大,電價(jia)達到第(di)三階梯。為此,浙江(jiang)媒體《錢(qian)江(jiang)晚報》曾刊(kan)發時(shi)評(ping)文章(zhang)稱(cheng):
“設立階梯電價的目的是為了在保障基本需求的同時,抬高用電大戶的用電成本,引導社會節約用電……以當年調整的基礎來看,在合理的階梯電價標準中,大多數居民家庭用電應該在第一第二階梯內,只有少部分居民家庭在第三階梯。而如今,突破第三階梯成為普遍現象,則當年設立階梯電價的作用就不再存在了。”
發改委也在去年曾公開表示:“為了進一步深化電價市場化改革,下一步要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,逐步緩解電價交叉補貼,使電力價格更好地反映供電成本,還原電力的商品屬性,形成更加充分反映用電成本、供求關系和資源稀缺程度的居民電價機制。”
事(shi)實(shi)上(shang),從去年開(kai)始江蘇、廣東等省份(fen)已經(jing)對居(ju)民階(jie)梯電價進行了調整(zheng),均出臺了“一戶多人(ren)(ren)(ren)口”優惠政策,規定一戶家庭(ting)人(ren)(ren)(ren)口滿(man)(man)5人(ren)(ren)(ren)及以(yi)上(shang)的(de),可(ke)申請每戶每月增加100千瓦時的(de)電量基數(shu)(shu);人(ren)(ren)(ren)數(shu)(shu)滿(man)(man)7人(ren)(ren)(ren)及以(yi)上(shang)的(de),也可(ke)選(xuan)擇申請執行居(ju)民合表電價。
相信在(zai)不遠的(de)將來,隨著我國電(dian)力體制(zhi)改(gai)革的(de)縱深推(tui)進,具有(you)“中國特色(se)”的(de)電(dian)力市場將進一步成(cheng)熟,各地(di)的(de)居民(min)階梯電(dian)價(jia)也會適(shi)時適(shi)度進行調整,這不僅有(you)助(zhu)于激(ji)發市場需求(qiu),也有(you)利于擴大內(nei)需,助(zhu)力供(gong)給側改(gai)革。讓我們(men)共同期待,在(zai)更合(he)理的(de)電(dian)價(jia)制(zhi)度下,不論是居民(min)用戶還(huan)是工(gong)商業用戶,都不會再被“電(dian)費刺客(ke)”所嚇到。

